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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
住院基本医疗待遇 |
起付线 |
市 |
一级医疗机构200元、二级医疗机构500元,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。 |
市外 |
转外就诊起付线为1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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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比例 |
市 |
一级医疗机构80%(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价的基本药物90%),二级医疗机构65%,三级医疗机构5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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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外 |
市外联网医院按省结算平台规定执行,市外非联网结算医院办理转院手续的45%,未办理转院手续的3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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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伤害报销 |
参保居民发生无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,个人先自负40%后,再按相应医院级别和待遇标准报销。意外伤害发生的费用年内最多报销5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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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病医疗保险 |
①一个医疗统筹年度内,参保居民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报销,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报销60%,10万元(含10万元)以上20万元一下的部分报销65%,20万元(含20万元)至30万元报销70%,,30万元(含30万元)至40万元报销75%,在出院时随基本医疗一并报销。 ②一个医疗统筹年度内,精准扶贫患者负担合规医疗费用0.5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报销,0.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报销65%,10万元(含10万元)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5%,30万元以上85%,在出院时随基本医疗一并报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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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性肿瘤放化疗 |
当年在同一定点医院再次或多次住院治疗,只扣一次住院起付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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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基本医疗参保患者报销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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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地就医患者转诊单如何盖医保办公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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